生平

北宋 · 史料口径见页脚

治平四年(1067)即位,年二十。熙宁二年(1069)用王安石变法,行青苗、免役、市易、保甲诸法;熙宁九年王安石二次罢相后亲自主持,元丰三年(1080)改官制(元丰改制)。元丰四至五年五路伐夏,灵州、永乐城两役大败。元丰八年(1085)崩,年三十八。

英宗长子,自幼「知祖宗志吞幽蓟、灵武,而数败兵」,立志雪数世之耻。在位十八年不改改革之志,是北宋最想有所作为的皇帝;然新法屡遭掣肘、两战尽墨,终以三十八岁郁郁而终,新法在他身后旋即被废。

生母
宣仁圣烈皇后高氏(高滔滔)
排行
长子
封爵
光国公 → 淮阳郡王 → 颍王 → 皇太子 → 皇帝(神宗)
称号
宋神宗(即位后称号,含庙号、谥号与习称)
生卒年
1048—1085(与人物表同口径,含「?」者史无确载)
身份与结局
即神宗
父
宋英宗(1063 — 1067 在位)
朝代
北宋(960 — 1127)

史料出处

正式将逐条标注卷次与异说

《宋史·卷十四至卷十六·神宗本纪》

考据等级:正史。本站叙述按「正史/史料存疑/影视戏说」三级标注; 标「史料存疑」者须并列异说,标「影视戏说」者不得作为史实引用。

同朝代其他皇嗣

北宋共收录 29 条(仅含见于史载者)

史料口径:皇嗣条目只收录正史有明确记载的子嗣,公主(女)仅列有传或影响显著者;「史料未载」不等于「没有子嗣」, 也不代表对史实的否定判断。生母与排行直接决定嫡庶与继承顺位,故优先标注;史料无从考者明确写「史料未载」,不作臆测。 叙述止于 1912 年清帝退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