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平

明 · 史料口径见页脚

万历十年(1582)生,母为慈宁宫宫人王氏,后封恭妃。神宗以其生母微贱而久不立储,群臣争之二十年,是为「国本之争」;万历二十九年(1601)始立为皇太子。四十八年(1620)神宗崩后即位。在位仅一月:发内帑犒边、罢矿监税使、起用东林诸人,朝野望治。因服鸿胪寺丞李可灼所进「红丸」,泰昌元年(1620)九月崩,年三十九,葬庆陵。此即明末三大案之「红丸案」。

神宗长子,因「国本之争」而储位迟延二十年。即位一月即崩于「红丸案」,年三十九。其死激化党争,梃击、红丸、移宫三案接续而兴,是晚明政局崩解的起点。

生母
孝靖皇后王氏(初为慈宁宫宫人)
排行
长子
封爵
皇太子 → 皇帝(明光宗,泰昌帝)
称号
明光宗(即位后称号,含庙号、谥号与习称)
生卒年
1582—1620(与人物表同口径,含「?」者史无确载)
身份与结局
即光宗
父
明神宗(1572 — 1620 在位)
朝代
明(1368 — 1644)

史料出处

正式将逐条标注卷次与异说

《明史·光宗本纪》《明史·光宗实录》

考据等级:正史。本站叙述按「正史/史料存疑/影视戏说」三级标注; 标「史料存疑」者须并列异说,标「影视戏说」者不得作为史实引用。

同朝代其他皇嗣

明共收录 55 条(仅含见于史载者)

史料口径:皇嗣条目只收录正史有明确记载的子嗣,公主(女)仅列有传或影响显著者;「史料未载」不等于「没有子嗣」, 也不代表对史实的否定判断。生母与排行直接决定嫡庶与继承顺位,故优先标注;史料无从考者明确写「史料未载」,不作臆测。 叙述止于 1912 年清帝退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