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子高 公子(始皇诸子之一,行第史载不详)

请为父殉葬

秦父 · 秦始皇正史

生平

秦 · 史料口径见页脚

公子高为秦始皇诸子之一。二世即位后大杀宗室,公子高自知不免,乃上书求从死(殉葬)于骊山始皇陵侧,愿以身殉父、乞免族诛。二世许之,赐钱十万以葬。此事见于《史记·李斯列传》所载赵高之语:「公子高欲奔,恐收族,乃上书曰:『……臣请从死,愿葬郦山之足。』」公子高之请殉,是秦二世大杀宗室时诸公子求全不得、以自请殉葬换取家族保全的一则具体记载。

秦始皇诸子之一。二世即位后大杀宗室,公子高自知不免,乃上书自请从死殉葬骊山、以求免族诛,二世许之、赐钱十万以葬。其请殉是秦二世残杀宗室的直接见证。

生母
史料未载
排行
公子(始皇诸子之一,行第史载不详)
封爵
公子
生卒年
?—前 209(二世元年)(与人物表同口径,含「?」者史无确载)
身份与结局
请为父殉葬
父
秦始皇(前 221 — 前 210 在位)
朝代
秦(前 221 — 前 207)

史料出处

正式将逐条标注卷次与异说

《史记·李斯列传》

考据等级:正史。本站叙述按「正史/史料存疑/影视戏说」三级标注; 标「史料存疑」者须并列异说,标「影视戏说」者不得作为史实引用。

同朝代其他皇嗣

秦共收录 6 条(仅含见于史载者)

史料口径:皇嗣条目只收录正史有明确记载的子嗣,公主(女)仅列有传或影响显著者;「史料未载」不等于「没有子嗣」, 也不代表对史实的否定判断。生母与排行直接决定嫡庶与继承顺位,故优先标注;史料无从考者明确写「史料未载」,不作臆测。 叙述止于 1912 年清帝退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