祖甲 子(《史记·殷本纪》:「帝祖庚崩,弟祖甲立,是为帝甲」)

子 · 继位,改革祭司制度

商父 · 武丁正史

生平

商 · 史料口径见页脚

祖甲为武丁之子、祖庚之弟,兄终弟及而立。据《尚书·无逸》,祖甲曾「不义惟王,旧为小人」,即不愿与其兄争位而久居民间;即位后「爰知小人之依,能保惠于庶民,不敢侮鳏寡」,故能享国长久。其在位期间改革祭祀制度,整顿卜辞与祭仪,是商后期礼制的重要整理者;然亦因「繁刑」与征伐之故,国势渐不及武丁之盛。殷墟周祭谱中「且甲」即祖甲。

武丁之子、祖庚之弟,兄终弟及而立。曾久居民间、知民之依,即位后保惠庶民,并改革祭祀制度、整顿礼制,为商后期重要君主之一。

生母
史料未载(祖甲或与祖庚异母,文献未明言)
排行
子(《史记·殷本纪》:「帝祖庚崩,弟祖甲立,是为帝甲」)
封爵
商王(即位)
生卒年
史料未载(与人物表同口径,含「?」者史无确载)
身份与结局
子 · 继位,改革祭司制度
父
武丁(前 1265 — 前 1200 在位)
朝代
商(前 1600 — 前 1046)

史料出处

正式将逐条标注卷次与异说

《史记·殷本纪》;《尚书·无逸》;殷墟甲骨周祭谱(「且甲」)

考据等级:正史。本站叙述按「正史/史料存疑/影视戏说」三级标注; 标「史料存疑」者须并列异说,标「影视戏说」者不得作为史实引用。

同朝代其他皇嗣

商共收录 15 条(仅含见于史载者)

史料口径:皇嗣条目只收录正史有明确记载的子嗣,公主(女)仅列有传或影响显著者;「史料未载」不等于「没有子嗣」, 也不代表对史实的否定判断。生母与排行直接决定嫡庶与继承顺位,故优先标注;史料无从考者明确写「史料未载」,不作臆测。 叙述止于 1912 年清帝退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