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泰 第四子

魏王 · 夺嫡被贬

唐父 · 唐太宗正史

生平

唐 · 史料口径见页脚

武德四年(621)封卫王,出继卫怀王李玄霸,后归本宗;贞观二年(628)改封越王,十年(636)徙魏王,领相州都督,好文学、广招文士,主编《括地志》,宠遇冠于诸王。贞观十七年(643)因图谋太子之位被揭,降封东莱郡王,徙均州;再改顺阳王,徙郧乡。二十一年(647)进封濮王。永徽三年(652)卒于郧乡,年三十三,赠太尉、雍州牧,谥「恭」。

太宗第四子,母长孙皇后。因宠而骄,竟以「杀子传弟」之说求太子之位,为太宗所斥。主编《括地志》,是唐代地理总志之始。夺嫡失败后贬死郧乡。

生母
长孙皇后
排行
第四子
封爵
宜都王 → 卫王 → 越王 → 魏王 → 东莱郡王 → 顺阳王 → 濮王
生卒年
620—653(与人物表同口径,含「?」者史无确载)
身份与结局
魏王 · 夺嫡被贬
父
唐太宗(626 — 649 在位)
朝代
唐(618 — 907)

史料出处

正式将逐条标注卷次与异说

《旧唐书·濮王泰传》《新唐书·太宗诸子传》

考据等级:正史。本站叙述按「正史/史料存疑/影视戏说」三级标注; 标「史料存疑」者须并列异说,标「影视戏说」者不得作为史实引用。

同朝代其他皇嗣

唐共收录 67 条(仅含见于史载者)

史料口径:皇嗣条目只收录正史有明确记载的子嗣,公主(女)仅列有传或影响显著者;「史料未载」不等于「没有子嗣」, 也不代表对史实的否定判断。生母与排行直接决定嫡庶与继承顺位,故优先标注;史料无从考者明确写「史料未载」,不作臆测。 叙述止于 1912 年清帝退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