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包拯
开封府尹·枢密副使 · 999—1062
AI 想象复原像,非传世画像;服饰按所属朝代规制生成,仅作视觉补充,不作史料或相貌依据。
生平事迹
北宋 · 收录口径见页脚- 籍贯
- 庐州合肥(今安徽合肥)人
- 朝代
- 北宋(960 — 1127)
- 身份分组
- 名臣
- 身份
- 开封府尹·枢密副使
- 生卒/活跃
- 999—1062
- 关联人物
- 宋仁宗(在本朝人物关系图谱中查看)
字希仁,庐州合肥人。天圣五年(1027)举进士,初授大理评事、知建昌县,因父母年高不肯远仕,遂辞官归乡奉养;父母相继去世后又守丧三年,至景祐四年(1037)才正式出仕——「十年亡宦」在宋代士人中几乎是唯一的。
他以刚正清廉著称。任端州知州时,端州产端砚(贡品),前任多取数十倍以馈权贵,他任满离去时「不持一砚归」。任监察御史时,他主张整军精武以御契丹,又请罢天下科率、弛茶盐之禁。
嘉祐元年(1056)他权知开封府。任开封府尹时他改革诉讼制度:旧制告状者不得直至庭下,须由门牌司转达,吏人因得从中索贿;他下令大开正门,使百姓得直至庭下自陈曲直,吏人不敢欺。
他弹劾官吏无所回避,前后弹劾过张尧佐(仁宗宠妃之伯父)、郭承祐、王逵等多人,「贵戚宦官为之敛手」。他又与仁宗反复争论立太子之事,「言极恳切」。
生平年表
- 999生于庐州合肥
- 1037辞官养亲十年后正式出仕
- 1041知端州,任满「不持一砚归」
- 1052任龙图阁直学士、河北都转运使
- 1057权知开封府,大开正门使百姓直陈
- 1061拜枢密副使
- 1062卒,年六十四
结局与评价
嘉祐七年(1062年)卒,年六十四,赠礼部尚书,谥「孝肃」。他真正在开封府的时间不过一年多,官至枢密副使亦仅一年。宋人对他有明确的记载与评价:欧阳修说他「天姿峭直,然素少学问,朝廷事体或有不思」,此言颇为平允。而元代以后,「包青天」的形象在戏曲与小说中不断膨胀(黑面、月牙、铡刀、日断阳夜断阴),与史实相去极远——真实的包拯没有铡刀,也没有那么多断案的故事,他的分量在于「十年不出仕以奉亲」与「不持一砚归」这类具体的操守。后世所传的包公故事,属戏曲小说的层层叠加,不是史实。
史料出处:《宋史·包拯传》《包孝肃公奏议》 正史
同朝代其他人物
北宋共收录 8 位史料口径:本站人物条目按「正史/史料存疑/影视戏说」三级标注;人物配图均为 AI 想象复原像, 依据朝代服饰规制生成,非传世画像、不作史料依据。叙述止于 1912 年清帝退位。